昨天下午,杭州萧山法院,短短半个多小时,案子就全部判了。自《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行为入罪以来,这是杭州市查获的首例虚假诉讼案。
因为事实清楚,被告人也都认罪认罚,法庭采用的是速裁程序。
法律程序走得很快,被告多少有点懵,听到判决才像恍然大悟又震惊的样子:这样子就有案底了。
一切都怪柳某,那个大家一直认为很精明的女人。
她欠了A公司款项,A公司申请法院冻结了她在B公司的应收款时,柳某急了,她找来11个人,伪造了公司欠他们薪水共计85万元的事,并安排这些人去法院打官司。
她略懂法律,知道员工工资在偿还债务时具有优先顺位,她想用这个方法把被冻结的百来万资金“套”出来。
没想到这一套,把自己和这些人全都套进去了。
为避免应收款被冻结
她想了个假诉讼的办法
柳某经营着一家泡沫塑料公司,这几年生意不大好。2015年,公司被某实业公司告上法庭,说欠款100多万。实业公司同时告诉法院,泡沫塑料公司在另外一家公司有一笔百来万应收款,并申请冻结。
要知道,柳某当时的欠款官司不止实业公司一个,另外她还分别欠两家银行100多万元。如果把她这笔应收款冻结的话,她就再也动弹不了了。
柳某叫来了张某等人商量,这些人中,有三四个是柳某多年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柳某都欠他们的钱,不过数目不大。柳某说,你们要帮我去把那笔钱套出来,我才有钱给你们。
就这样,在法院冻结那笔应收款后没多久,一批以泡沫塑料公司为被告的欠薪案也迅速告到法院。包括柳某自己在内,一共12个人,说公司欠了他们两年薪水,共计85万元。
这批被欠薪的员工怎么特别冷静
而且欠款都是大额整数
工资清单明明白白,公司大大方方认可,案子没有经过诉讼程序,直接达成调解协议,优先支付这些员工的工资。
这起“讨薪”案子在得到法院的调解确认后,柳某一行12人便直接拿着裁定书来法院申请执行。
这时候,萧山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黄联宜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比如这12人特别“坦”,一点都不焦虑,而且他们的工资欠款都是大额整数,动辄10万元、12万元,而不像其他讨薪案的工资有零有整;还有,这些人全是老乡;柳某之前不仅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还监管着财务。
黄法官向柳某要公司的账册,但柳某说没有。之后黄法官又查到,2014年公司还有一名财务人员,但是询问讨薪的12人,大家却都说不知道此人的联系方式……
案件被移交到了公安。柳某交代了。
赶来“帮忙”的
都构成虚假诉讼罪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新增了虚假诉讼罪。
柳某等人的案件,成为杭州市查获的首例虚假诉讼案。柳某等三人是去年就被判的,其中,柳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昨天被判的10个人里,9个是被伪造的欠薪员工,另外一个张某是召集人。
这些被告有的是收废品的,有的是小包装厂的老板,有的是搞个体运输的,他们好些人根本不认识柳某,都是被张某叫来的,他们觉得这叫帮忙,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
最后判决这些人虚假诉讼罪均成立,张某因为起到了协助召集的作用,判得比别人稍微重一些,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处罚金3000元。其他人有的是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