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报案称,她们被一男性带到康桥镇某旅馆持刀威胁并被强奸,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项链也被抢走。然而民警却发现两人的证词漏洞百出。
随后,民警调取旅馆监控发现,17日深夜,一男子带着姐妹俩来到宾馆,期间三人多次进出过旅馆,并于第二天下午退房离开。
浦东公安分局横沔派出所民警杨焘介绍说,“在被强暴发生的时间后,报警人与对象有一起多次出入旅馆的视频情况,也从视频中我们发现,男对象也有单独出去的情况,所以说我们当时判定女孩子应该在房间里有独处的时间,完全有能力报警。”
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民警很快将涉案男子程某抓获。经审讯,程某坦白,他确实偷走了金项链,但并没有强奸两人,而是与两人在旅馆房间内谈好价钱并发生了性关系。原来,程某此前在某浴场与两人中的妹妹进行过性交易,并互留微信。5月17号,妹妹通过微信表示,将带着姐姐来沪“下海”赚钱,希望程某收留并介绍生意。因为请两姐妹吃饭、开房,花了不少钱,程某便盗走了金项链。
犯罪嫌疑人程某交代,“拿了项链之后我就打了一个路边的收黄金的电话,他就来了,我就卖掉了,卖掉就走了,卖了一千一百块。”
在铁证面前,两姐妹也向警方坦白了因钱财被盗想追回财物才谎报警情的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处刑事拘留;姐妹俩因涉嫌卖淫,均被处行政拘留10日;其中妹妹由于未满16周岁,不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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