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赵庄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的嫌疑人。该男子交代,此举是为了网络直播圈粉而故意装扮的。
近日,路南区公安分局赵庄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某小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时,发现一名身穿秋季人民警察制服、戴着白色面具的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该男子见到警察后神色慌张,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讯问,该男子对非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的事实供认不讳。该男子交代,自己没有人民警察身份,为了网络直播获取粉丝量,便在网上购买了这套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以及警徽、警衔、肩章和脸上戴的白色面具。
警方提醒,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