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淮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儿子偷偷买了一只乌龟当宠物,但其孩子太小养不了,希望能帮忙联系动物园予以赠送。没想到民警带着乌龟去了动物园,却意外得知这只乌龟是二级保护动物。
7月25日,淮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警电话称,10岁儿子玩自己的手机时,发现有微商在朋友圈里卖乌龟,他的儿子背着自己买了一只。现在乌龟在家也不知道喂什么,无法饲养希望民警帮忙送到动物园。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张先生所住的小区,从张先生手中接过了刚刚才快递到的乌龟。民警提醒张先生,不要让孩子知道手机的支付密码,防止类似不恰当消费发生。随后,民警带着乌龟去了红山动物园,可没想到的是这只乌龟没有想象中的简单,这竟然是一只保护动物。
经过鉴定,这只乌龟是豹纹陆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保护动物,而在我国这只乌龟要按照二级保护动物来保护。民警又联系张先生,张先生一听这只乌龟是二级保护动物也傻了眼,立即表明孩子只是看到一个宠物代理的微商的朋友圈广告,偷偷花了420元买的乌龟,自己与这个微商也不认识,是对方加的自己。
目前,因为涉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警方已经立案调查该微商,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