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积分落户卡,张女士高兴不已。(盛军 摄)
NO.3:青岛首批611人完成积分落户
2015年5月,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青岛市首次突破学历、职称等条件,实施积分落户,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9月7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完成,积分落户正式启动。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指城区和新区,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如果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积分能达到100分以上,可申请参加积分落户。
12月15日起,经过报名、审核和公示等环节,我市首批611位积分落户人员陆续领到由市人社局正式签发的落户卡,申请人可持落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实现从“外地人”到“青岛人”身份的转变。
据了解,积分落户一般每年下半年开始,具体时间以每年的办理通知为准,一般一年组织一次。积分落户是全市申请人员积分排名,对各区没有名额分配,但根据政策导向通过指标加分,鼓励申请人到新区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