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医保将覆盖城乡居民
NO.4:青岛实行城乡医保统筹新政
从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破除医保的城乡制度壁垒和城乡居民身份界限,新农合退出历史舞台,新的居民医保将覆盖城乡居民。1月3日,医保城乡统筹“三险合一”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医保城乡统筹新政正式启动,全市800多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实现了统一信息网络、统一经办服务。
青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整合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项,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为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医疗费均以2015年1月1日为限,此前发生的医疗费仍按原政策规定报销,此后医疗费统一按新政策执行。
统筹城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城乡医保待遇稳中有升,医保保障额度大幅提升,医保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公平普惠、统筹城乡的医保格局逐步形成。截止9月底,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7.56万人,医保基金支出74.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