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提高农村居民供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把实施农村温暖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地区供暖覆盖率和供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计划,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实现农村供暖多元化发展
意见提出,全省将结合各地能源消费结构、地理位置、用能需求、居民采暖习惯和收入水平等特点,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供暖方式,实现农村供暖多元化发展。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全面提升农村供暖污染治理水平。调整优化农村供热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绿色清洁能源,鼓励通过清洁燃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污染,促进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形成适应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合理选择农村供暖能源
意见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村供暖专项规划,规划要覆盖全部农村地区,分析县域内农村供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人口数量、产业布局、村镇体系布局、基础和服务设施布局、资源能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结合热电联产发展、天然气利用以及太阳能、空气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农村供暖用能结构,供暖模式,热源位置、规模和负荷等内容,明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新型社区和普通农村供暖建设规模和时序,提出推进农村供暖发展的政策措施。
对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便民服务中心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服务设施,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材、电热膜、户用空气源热泵、蓄能式电暖器、发热电缆等电能采暖模式。对于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煤改气”工程,推广燃气壁挂炉、集中供暖锅炉等天然气能采暖模式。对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农村新型社区,因地制宜,推广以太阳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为主要供暖能源的供暖模式。对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以电能、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生物质能为主要供暖能源,利用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秸秆压块为燃料的供暖模式,使用配套节能环保炉具,同步解决炊事和取暖问题,降低使用成本。
意见要求,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向乡镇延伸,靠近城市周边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靠近工业园区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利用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废)热供暖;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等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地区,推广能效比较高、生态环保的小型集中供暖方式;一般农村地区宜以户为单位分散取暖,减少管网建设,降低热损耗。
青岛部分区域将用天然气供热
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青岛前几年也曾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过农村供暖的相关工作,并在全市清洁能源供暖规划方面提出了相关目标,但农村供暖受到管网建设等条件影响,一般采取分散式供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有关文件,如果全省提出相关的要求,他们将会结合青岛本地实际情况,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相关规划和具体工作。
此外,意见要求,2016年全面实现自然村动力电 “村村通”,2017年实现中心村电网“村村改”、机井电力“井井通”;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满足农村快速增长的供暖用电负荷需求。实施“气化山东”工程,到2020年年底,全省天然气实现“镇镇通”,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村村通”。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划,我市一直在配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燃气管网延伸供气,截至2015年底,天然气管网乡镇覆盖率达88%,胶州市所有乡镇已实现管道燃气全覆盖。据悉,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燃气“十三五”专项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计划2020年实现乡镇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在天然气供热方面,我市规划在单体商住建筑、工业园区和偏远居民小区使用天然气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