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第四十次会议举行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017-01-27 09:21:01 青岛日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八大关小礼堂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吴淑玲、徐航、邹川宁、高岩,秘书长杨鹏鸣和30名委员出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副主任张锡君主持。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王文华作的人事任免案说明;副市长牛俊宪作的人事任免案说明;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李方民作的人事任免案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作的人事任免案说明;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李守芹作的人事任免案说明。

  部分拟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市中级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

  王文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月26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

林  萍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周  钧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主任;

杨  湧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

王岐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

决定免去:

刘瑞华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主任职务;

刘庆武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职务;

刘少平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新起的提名,决定任命:

闫希军为青岛市公安局局长;

纪家栋为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龙华的青岛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徐国启的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方民的提名,决定任命:

李焕亭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的提名,决定任命:

陶卫东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薇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李存基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根据青岛海事法院院长刘亚宁的提名,决定任命:

宋俊文为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

刘长玉为青岛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宋俊文的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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