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近日提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反复论证,禁止车厢内饮食首次出现在修改稿中,但折叠式自行车依然禁止进入。
一直饱受争议的禁止饮食条款,在本次修改中首次出现。“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市民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表示,在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修改稿三十条中因此增加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规定。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上海地铁内发生多起儿童随地便溺事件,甚至引发乘客间的纠纷,在此次修订草案中,“便溺”行为也被明确列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地铁方面有权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另据东方网报道:据《青年报》报道,腻腻的葱油饼、容易戳到人的烤串,气味很大的韭菜饺子……在地铁车厢里出现这些,难免让乘客感到厌烦。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最新增加了禁止在车厢饮食的规定。据悉,在此前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人均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
有望首次立法禁止车厢内饮食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引发争议和关注最多的“地铁禁食”终于出现在了修订草案中,此次禁食范围有所明确,为“车厢内饮食”。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介绍,有些委员、人大代表和市民提出,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建议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饮食行为,或者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在车厢内饮食”被纳入了十二条禁止行为中,这也意味着上海有望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地铁车厢“禁食令”。
有人担心执法不易
根据修订草案,禁止车厢内饮食违者责令改正,并拟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钱耀忠说,禁止影响他人和环境的饮食大家都能赞同,但是一旦立法,那么一块巧克力、一块饼干、一颗糖是否也“一网打尽”?而且,长距离乘坐不吃不喝,对于一些低血糖患者而言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还有委员指出,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都存在一定的困难。“是不是加大乘客守则的宣传力度更加切合实际?”钱耀忠说道。
轨交设施内便溺或违法
连日来,上海轨道交通内发生多起儿童随地便溺事件,甚至引发纠纷。本次草案中共列出了十二条在轨道交通设施内的禁止行为,除了“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设摊、卖艺、散发宣传品或从事销售活动”等外,“便溺”行为和“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乱扔纸屑等杂物”一起,被列入了禁止行列。在轨道交通设施内违反禁止便溺规定的,轨道交通企业有权“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