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梅列区区长刘振兴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在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指导下,福建省纪委对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振兴在三明市沙县、梅列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侵吞公款;道德败坏。
刘振兴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振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正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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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兴简历
刘振兴:男,汉族,1963年10月生,福建莆田人,三明师专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三明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三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长;清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将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沙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2011年12月任梅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2014年4月7日,福建省纪委通报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