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属单位以工资形式将“慰问金”报账
昨天,记者接到举报称,连云港东海县文广体局副局长卢某在上月为其母亲办丧事时,9家下属单位负责人被通知参加丧礼,每家单位均用公款分别随了1000元的礼金。真有这回事么代快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举报人:副局长母亲去世 下属9单位以公款随礼
据举报人反映,3月12日东海县文广体局副局长兼东海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卢某的母亲去世。虽然丧事没有进行大操大办,但是他分管的9家下属单位,包括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等9家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接到局办公室电话,告知了卢母去世之事。随后两天,9家下属单位“非常自觉”地去吊唁了其母,并且各自都以单位的名义出了1000元,而这1000元钱都是各个单位的公款。
据其中一家下属单位的知情人透露,因为以单位名义支付出去的公款,必须要入账,他们单位将随礼的1000元以工资的形式做了账。而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关信息,记者得知,除了以工资形式走账外,还有的单位是以宣传费的名义来冲抵的。
当事人:单位多年惯例 已安排纪检书记退钱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卢某就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他称自己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事情办过一桌酒席,包括女儿考取大学、父亲去世等。
他表示,自己身为领导干部,非常重视上级的有关规定,在其母去世后,他没有主动通知单位任何人,包括其母住院的时候,单位根本没有人知道。在给其母亲办丧事时,卢某向单位表示不去麻烦单位任何一个人,也保证不会使用单位一辆公车,不过对于举报人反映9家下属单位用公款随礼的事情,卢某也没有否认。他解释,这是他们单位多年形成的一种惯例,领导班子的直系亲属去世后,都会以单位名义进行慰问,包括中层干部都有份,中层干部的“慰问”标准则是500元,各下属单位按照之前的“惯例”在其母去世后分别送了一个花圈以及1000元的“慰问金”。
卢某告诉记者,他在事后意识到收取下属单位的这些钱并不妥当,于是立即找到单位纪检书记唐某,让其于上个月底将钱全部退回各单位,记者两次拨打电话与唐某进行联系核实时,他没有接听电话。就在记者离开东海不久,举报人电话反映称,当天下午,唐某正在忙着赶往9家下属单位进行“交待”,“有上级部门调查此事时,要称钱已提前退还。”而事实上举报人称,钱到昨天下午还没有退。
东海县纪委:如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东海县纪委,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向纪委进行反映,一工作人员称,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按照有关廉政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议,举报人可以到纪委信访部门直接反映。
记者查了中纪委【2011】第19号文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第一章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