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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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服判决将上诉
南都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根据法院、警方的调查以及证人证词显示,叶建提作为涉黑团伙首脑,其亲自参与的被指控的罪行中,只有黄锦六、陈顺强两宗伤害案。
根据法院的调查结论,1993年上半年,叶建提尚未在惠阳确立自己的江湖地位,为了与当事大佬黄锦六争夺老大位置,同年5月11日,叶建提、叶剑辉等人携带枪支、砍刀、手铐等工具驾驶两辆车将黄锦六和其马仔陈顺强带到一块空地,叶建提等人持刀将黄锦六、陈顺强两人砍伤,黄锦六脚筋被挑断。叶建提等人放言黄、陈两人不得再次出现在惠阳淡水。
1994年3月17日,叶建提、叶剑辉等人看到陈顺强出现在淡水古井,对陈进行殴打,叶建提的马仔叶建华持刀将陈顺强双手砍断。后经法医鉴定,陈顺强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属二级伤残。
而判决书上显示,叶建提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12年,也是其所有24年刑期里面最重的一个。另外,在去年11月底惠州中院的庭审上,叶建提只承认参与过伤害黄锦六、陈顺强二人,其他伤害案、强奸案以及寻衅滋事案件,他都没有参与。同时,他还表示,其手下所犯的罪行,他根本不知情,也不是其指使。
惠州中院一审判决书下发后,收到判决书的叶建提团伙一名律师称,叶建提等人被定性为黑社会团伙,他被判刑24年,属于重判。这意味着,已经48岁且患有肠癌晚期的叶建提将无法摆脱“黑社会大佬”的恶名,但由于身体原因,他可以保外就医,申请监外执行。
不过这名律师称,从法庭上开始,叶建提等人就坚决否认自己是黑社会,并推翻了很多指控,他们已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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