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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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获准在深圳办学
人民网香港3月26日电 香港中文大学今天表示,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办学,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合作办学的形式,经过5年的规划和筹备,目前正式获得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下一步将全球招聘教师,规划学科发展和招生工作。
香港中大称,深圳分校的理事会由香港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8人组成,理事长由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担任。学校将开设理工、经管、人文与社科三个学院,将分阶段招生,长远办学规模为11000个学生,今年秋季将开设3个本科课程。
据了解,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占地约100万平方米,校园第一期工程已经展开,图书馆、宿舍等大楼预计于2016至2017年陆续落成。(曹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