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6日电 最近,中国篮球的旗帜性人物姚明被卷入一桩代言官司。一时间,各方说法纷至沓来。关于明星代言的话题,在《新消法》的大背景下,再次走向聚光灯下。
市民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 经销商正研究应对方案
日前,北京市民冯长顺怀疑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和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了法庭。记者拨通了经销商的电话,被告之已经收到来自法院的相关通知。
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天,公司先后接到了许多媒体记者的电话。此时此刻,公司还不适合发布任何信息。”他坦言,由于牵扯到巨星姚明,才引来了各界的关注。最近几天,公司一直和律师研究具体的案情,准备应对的方案。
冯长顺此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2月,自己花80多元购买了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因为自己记忆力和视力不太好,销售人员说这款产品有治疗作用。他说:“我对姚明非常崇拜,非常喜爱,之所以买这个产品也是冲着他买的,如果没有他的推荐,我根本不可能买,他欺骗了我,他肯定负有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于4月24日正式立案。起诉书中,冯长顺要求第二被告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连续三十天在国内权威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要求第一被告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退货并赔偿3倍货款(合计352.8元)。
经纪人:姚明及家人一直食用该产品
从2010年8月开始,姚明成为汤臣倍健的形象代言人。他的经纪人章明基向记者透露,代言各类产品之前,姚明的团队必须完成详尽的调查程序,调查的内容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还包括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历史等多方面。最重要的是,姚明本人,和他的家人,一直坚持食用了该款鱼油产品。
“姚明不会代言自己没有使用过的产品。我们曾经收到过一份数额数倍于汤臣倍健的代言意向,但姚明拒绝了。因为他不会使用这个产品。”章明基说,“根据调查,我们当时认为,现在依然认为,汤臣倍健是对自己产品负责的企业。”
章明基重申了姚之队昨日的回应:姚明尊重事实,将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关注事件的进展。同时,我们的律师团队研究了产品的宣传册子、网站和标识,它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新的问题。所谓的虚假宣传,只是药房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姚之队的工作人员透露,类似的情况曾经出现过一次,当时,法院驳回了相关的诉讼。
律师解读本案前景:姚明若承担责任须符合两大前提
至于姚明在本案中可能面对的情况,来自北京大成律师所的汪祖伟律师进行了分析:“姚明作为广告代言人,有可能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是有前提的。”他解释了相关的法条,“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只有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才可能牵扯到代言人的个人责任。”
“另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广告本身必须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在这个前提下,才会涉及代言人的个人责任。如果广告本身不存在虚假,没有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代言人是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的。”
至于姚明本人亲自使用了产品,汪祖伟律师认为,这说明姚明承担了一定的审查义务。假设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而姚明能证明自己吃过产品,并且效果不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广告本身被有权机构认定为虚假广告,承担责任的主体将包括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和代言人,他们都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并不是由明星承担单独的赔偿责任。”汪祖伟律师解释。
《新消法》中明星代言需要注意什么?
新《消法》在今年3月15日出台,第一次把发布虚假广告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主体,加入了代言人个人责任。作为代言人,无论是否是明星,只要进行了代言,个人都要承担责任。从法律上讲,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汪祖伟律师介绍:“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风险规避问题,明星并不是领域内的专家,他们需要借助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审查。比如,关于产品的资质,产品的许可证,广告的发布权利和资质审查等等,都需要进行审查。“
“另外,应该请专业的律师提前看到广告语,分析其中是否含有《广告法》禁止的内容,包括夸大的、虚假的、引诱性的等等。明星恐怕不具备专业的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请专业的人士帮助。”他解释道。
几年前,市场上曾经出现过明星代言的产品,根本不具备生产资质的案例。根据新的《消法》,一旦出现问题,明星将不仅承担道义上的指责和名誉上的损害,还将牵扯到民事赔偿。这对于明星而言,确是需要重视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