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嫌
“5·21”台北捷运(即地铁)血案造成4死21伤,新北地检署昨天清晨向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凶嫌郑捷,法院早上约6时召开羁押庭,短短十几分钟就裁定收押。
郑捷是在昨天凌晨1点左右,从江翠派出所移往海山警察分局,途中有激愤的民众想殴打他,但遭警方隔开。侦查队询问之后,凌晨2时39分,郑捷从海山警察分局移往新北地检署,4时35分,由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新北地院经审理于6时20分裁定收押。相关法官表示,被告因为涉犯杀人重罪,有相当理由具有逃亡之虞,且触犯杀人罪,对社会治安有重大危害,同意予以收押,但因犯罪事实明确,且郑捷一人独自犯案,尚无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法官并未禁止接见、通信。
随后,郑捷被押往台北看守所,所方办理完新收程序后,给予他编号“1892”。所方顾虑安全性问题,考虑安排独居房,让他独处,并派管理员“密切关注”!
据透露,在侦讯过程中,凶手郑捷透露出求死念头,但自白让人不寒而栗。他称,当初选择读军校,是为了要锻炼身体杀更多人。之所以想杀人,是认为漫长的读书、工作很苦很累,他生活压力大,又没交过女朋友,自认是个没有未来的人,因此他想寻求解脱,却又认为自杀痛苦,看到死刑犯先注射麻醉剂再枪决,大幅减轻痛苦,才会以连续杀人方式求死,“多杀几个人才会被判死刑”。
国民党“立委”廖正井、江惠贞、林德福等人主张,这起捷运杀人案应该速审速判,马上枪毙凶嫌,以儆效尤。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质询称,2009年岛内也发生过随机杀人事件,嫌犯虽然被判处死刑,但目前还未枪决。
台“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说,郑捷已背上4个杀人罪,且“一罪一罚”,将来要看起诉后法院如何判决,“最高可判死刑”。“法务部”处理的原则就是“从严、从速”,不过“从严”不是指求刑严,而是证据法则要更严谨。(记者 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