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5月23日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已打掉32个暴力恐怖团伙,全区法院已公开宣判120件315人,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公诉一批嫌犯。这是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办组织新疆公检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打掉32个暴力恐怖团伙 6名民警牺牲、殉职
据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谦榕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暴力恐怖团伙32个,抓获暴恐团伙犯罪嫌疑人380余名,抓获涉暴涉恐逃犯65人,查缴爆炸装置264枚、制爆原料3.15吨,各类管制器具357把。查处教经习武点21处,收缴存储、传播暴恐、宗教极端思想等内容的电脑101台、移动存储介质(光盘)387张、书籍1701本和一批暴恐训练器材。
6月2日,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打掉一暴恐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查缴弓弩、长剑8把。经调查,自2013年12月以来该团伙成员多次聚集观看暴恐音视频,制爆试爆,密谋计划袭击基层干部和群众。
6月7日,喀什市公安局在盘查中查获手机存有制爆视频的犯罪嫌疑人2人。通过顺线深挖打掉一暴恐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查缴大量制炸涉爆物品。经调查,今年5月以来,该团伙多次组织观看暴恐音视频,仿照暴恐音视频制作爆炸装置,到戈壁滩试爆, 并预谋在喀什市实施暴恐袭击。
6月8日,巴州公安机关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获取线索后,在库尔勒市英下乡一出租房内捣毁一处制爆窝点,抓获 5名涉案成员。之后,通过深挖细查,顺藤摸瓜,又在一废仓库内捣毁另一处制爆窝点,共查获收缴爆炸装置60个。
6月11日,和田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暴恐团伙时,该团伙一名成员欲引爆爆炸装置袭警时被公安民警果断击毙,随后,另一团伙成员向民警投掷爆炸装置,公安民警迅速反制,将其击伤抓获,现场收缴3枚爆炸装置。
从打掉的暴力恐怖犯罪团伙来看,暴恐活动具有以下明显共同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暴恐分子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蛊惑,滋生暴恐思想后铤而走险。二是暴恐分子在流动中结伙、流动中策划、流动中作案,行动诡秘,突发性强。三是暴恐分子作案手段残忍,不分男女、老少、民族、宗教,凡是阻碍他们犯罪活动的必受伤害。
然而,暴恐分子犯的罪行为并没有吓倒各族群众对“严打”的支持。5月23日开展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以来,新疆各族群众坚决支持严打行动,他们积极检举揭发犯罪活动和嫌疑人员,协助警方抓捕暴恐分子,与暴恐分子进行勇敢斗争。
5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和田地区公安机关破获一暴恐团伙,缴获18箱制爆物品。之后,通过侦查抓获5名团伙成员。
5月29日,一可疑人员在阿克苏市购买火柴时被要求实名登记后,立即驾车逃离,群众及时向“110”举报。阿克苏市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将该可疑人员抓获。经审讯深挖,破获一起制造爆炸装置,预谋发动恐怖袭击的暴恐团伙。
6月10日,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根据一宗教人士举报,破获一暴恐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量涉爆涉恐物品。
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接到来自群众案件线索400余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暴恐团伙11个,抓获涉案人员80余人,收缴爆炸装置160余枚,查获制爆原料40余公斤,收缴一批制爆工具、多媒体卡等宗教极端内容宣传物品,打掉2个暴恐音视频刻录点。在严格保密的同时,公安机关对于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各族群众,都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予以了奖励。这充分说明只有发动和组织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构筑有效的人民防线,才能取得反恐严打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
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全区公安民警舍小家、顾大家,夜以继日,风餐露宿,枕戈待旦,大智大勇,英勇无畏,冒着生命危险战斗在反恐第一线,舍生忘死的与暴力恐怖分子进行殊死搏斗,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牺牲。据统计,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先后有6名民警在战斗中英勇牺牲或在工作岗位上劳累殉职,10余名民警在战斗中光荣负伤。
6月21日凌晨发生在叶城县的暴恐袭击案件,是严打高压态势下暴恐分子狗急跳墙、疯狂反扑的举动,充分暴露了暴恐分子丧心病狂的残忍本质,也说明新疆反恐维稳斗争形势尖锐复杂,更说明严打暴恐犯罪斗争任重道远。下一步,新疆全区公安机关将在进一步深入推进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主战场意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稳、准、狠、快”方针,主动出击,先发制敌,以打开路,打防结合,出重拳,下狠手,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果断措施,把暴恐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任何挑战法律底线,挑战人民民主专政的暴恐分子都将有来无回、粉身碎骨。同时,新疆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突准备等方面,不给暴恐分子可乘之机,全力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社会安宁稳定。
全区法院公开宣判120件315人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说,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各级法院共审结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组织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案件120件315人,均已公开宣判。其中:5月2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对6件故意杀人、分裂国家、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案的5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6月5日,喀什、和田、阿克苏、巴州、克州、伊犁州等六地州的法院,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故意杀人、放火、非法制造爆炸物、抢夺枪支、故意伤害、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授犯罪方法等23案81名被告人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6月1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10·28”暴恐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同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阿克苏、吐鲁番、和田三地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的7案13名罪犯执行死刑。
在审判案件活动中,各级法院通过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充分体现了程序公正。同时,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各地法院组织公开宣判活动30余次,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宗教人士、大中院校学生数万人参加,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促进全社会对暴恐分子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氛围。
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公诉一批嫌犯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凤艳介绍,新疆检察机关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暴恐案件,根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职能,介入侦查,引导及时取证、准确固定证据,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快速批准逮捕、快速审查起诉、快速提起公诉,为法院快速审理、快速宣判打下良好基础。通过落实检察机关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将检察机关内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二个环节有效衔接,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目前,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对绝大部分案件已做到提前介入,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形成了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声威。
新疆检察机关已依法将一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宗教极端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如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阿不都艾尼·亚森等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该案近20名犯罪嫌疑人自2014年1月以来,先后从南疆流窜到伊犁,为发动暴恐活动而进行体能训练、自制爆炸物、预定暴力恐怖袭击目标;又如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的 “4·30”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爆炸案,和田地区检察分院批捕的阿地力江·麦麦提江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等。同时,各级检察院还协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举行公开拘留、公开批捕、公开宣判大会,深入揭批暴力恐怖犯罪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邪恶本质,并结合具体个案以案说法,向参加公捕大会的干部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新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将一批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和宗教极端犯罪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全面、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如喀什地区检察分院依法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图尔荪·库尔班等五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巴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阿里木江·阿布拉江等十二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阿塔吾拉·阿不都热合曼等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和田地区检察分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艾合买提江·肉孜买买提、麦托合提·托合提尼亚孜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等。
新疆检察机关还就一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为法庭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打下良好基础。如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派骨干力量出席法庭。在开庭审理前,公诉人就如何在法庭上通过出示证据有力揭露八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策划、实施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用汽车碾压、汽油燃烧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多人伤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和给社会造成的特别严重危害,科学组织、合理运用在案大量证据,并以多媒体形式向法庭直观出示和展示证据;在发表出庭公诉意见时,结合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建立的稳固证据体系,依据法律规定详细阐述认定八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有力指控和证明了八名被告人的残暴罪行,取得良好的出庭效果。检察机关通过派员出席法庭、代表国家支持公诉,以有力的证据指控犯罪,表明了检察机关坚决把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的坚强决心,对暴恐犯罪予以有力地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