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万新元的两套故事
资料图片:参观者在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内参观展览。
在移民新加坡前,李华波的身份只是江西鄱阳县财政局一个股长,月薪3000元,管理着4个人的小团队。但由于负责该县的防水墙、灌溉系统等水利工程的资金安排,李华波的团队得以控制县财政局的6个银行账户,这些账户分别在中行、建行、工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和鄱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李华波本人则有权批准这些银行账户资金的使用。
2010年3月11日前的一段时间里,李华波开始准备移民新加坡。澳德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Edwin Shieh根据李华波提供的资料,通过“全球投资者计划”(GIP)帮助其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
同年8月4日,李华波接受移民面试,在面试期间,李声称自己是景德镇景禹(音译Jingyu)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景禹”)的总经理,在移民资料、面试及评估过程中,李华波均未提及自己的中国政府官员身份。面试后,李华波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
10月初,李华波及妻子在大华银行开立数个账户,包括李名下的大华高收益账户(下称“大华账户”),用于接收来自中国的汇款。李华波是该账户的唯一受益人,也是该账户全部存款的接收人。
在银行主管的介绍下,李华波又结识了新加坡的中央人民币汇款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央汇款”)的老板Ong Ah Sim,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间,李华波通过中央汇款在中国指定或持有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在Ong Ah Sim的安排下,这些人民币资金被兑换成新元存入李华波及妻子在大华银行的账户。
2010年11月1日,李华波向移民项目下的企业基金II投资150万新元,同月,李华波及其家人的永居身份正式获批。
转账记录显示,李华波的大华账户在2010年12月6日、2011年1月13日和15日分别收到73938.6、35,009.06和73,774.94新元,合计18.3万新元,即控方所认定的赃款。这些资金都可以追溯到一个中国公司——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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