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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举村骗拆迁款:部分村庄逾半数村民假离婚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 责任编辑:细浪 2014-07-14 17:15:38

 

贵阳举村骗拆迁款:部分村庄逾半数村民假离婚

拆迁范围内,部分道路已经建好。

    但他对买卖户头的行为予以放行。在吴道华用于记录村内拆迁情况的农房确认登记表上,他对每个买卖户头的家庭都进行了标注,京华时报记者发现,参与买卖户头的家庭约有80家。

    吴道华同时承认,他自己买了7个户头。据吴道华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他的房子有1600多平米。按政策只有480平米算合法建筑能得到每平米3000多元的补偿。为了让所有的房屋都能得到高价补偿,他为此一口气买下7个户头,每个户头花费14万至16万元不等。

    买了户头后,吴道华把这些人的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和他自己房子的材料一起交到拆迁办审核,拆迁办审核完后再交到村委会,由他自己签字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上报。此后约半个月,拆迁补偿款就会发放。吴道华说,通过买卖户头,他多拿了530余万元。

    村民们将户头卖给吴道华,各有各的原因。村民陈某某在检察机关的证言显示,当时他的儿子生病,经济上比较紧张,并听闻吴道华四处打听愿意卖户头的人,所以当吴道华问到他时,他便同意以14万的价格成交。他认为,反正自己的房子并不在拆迁红线内,自己也得不到拆迁补偿款,索性将户头卖给吴道华。村民肖某的证言显示,她当时和爱人离婚了,自己没有房子,于是将户头卖给吴道华。村民王某的证言显示,她因为看病每个月要花2000多元的医药费,听闻户头可以卖钱,她便主动找到吴道华出售户头。

    检方调查显示,在桐荫路改造项目中,吴道华还为拆迁办工作人员张羽波的房子进行了违规确权。吴道华的供述显示,当时张羽波从4个村民手中购买了户头,他明知这4个村民都有自己的房子,并没有跟张羽波住在一起,且这4个村民的房屋也从未被拆迁征占过。“我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张羽波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我自己的房子也要拆,我想跟他搞好关系……我知道他们是来顶户的,我就想做下好人,睁只眼闭只眼,这个事情就过了,没必要得罪他们,反正拿的都是国家的钱。”

    当地称正全力侦查

    7月3日,云关乡乡长袁莉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地确实存在这种买卖户头的情况。她表示,近年来,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落户贵阳南明区,南明区承担了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其中部分征地范围涉及到了云关乡的部分区域。

    袁莉称,就目前乡政府了解到的情况,在对个别项目所涉的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进行确权的过程中,确有少数村委会负责人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随意在村民提供的证明材料上签盖村委会公章,违规对部分违法建筑进行确权,导致部分村民通过修建违法建筑、以非法方式套取相关补偿。

    袁莉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当地对涉及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了查处。在云关乡范围内,四人因此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这其中除了村领导外,也包括个别村民。

    “实际上政府对这方面的态度很明确,对于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是要坚决查处的,非法收入要依法追回”,袁莉说,目前对于涉嫌虚假顶户、套取征收补偿款的,司法机关正在全力侦查。对已经掌握一定线索的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加大侦办力度。对套取拆迁补偿款的,将依法予以追回。

    对于记者提出的大量村民参与买卖户头,是否会造成打击面过广的问题,袁莉表示,作为乡政府,要扶持好村民,改善村民生活,但是通过拆迁来致富肯定是不行的,政府肯定是要予以打击。

    在涉及面如此广大的背景下,如何追回已经发放到村民手上的拆迁补偿款,乃至如何追究违法村民的责任,当地官方并没有给出具体可行路径。

    北京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王秀梅认为,贵阳当地村民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王秀梅表示,无论是买户头骗取国家拆迁补偿的村民,还是出售户头获得既得利益的村民,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都已经涉嫌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村民的行为已符合法律对诈骗罪要件的规定。

    王秀梅教授指出,即便村民们对法律不了解,但不知法不懂法,并不等于其行为就不应受到追究,也不能因为买卖户头的村民数量过多而不去追究,“法不责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王秀梅称,除非村民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才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如此大额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这个问题,当地官方恐怕一时难以回答。(记者 孙思娅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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