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毅
配股增发、股权转让,凡有业务往来,都要分一杯羹;包养多名情妇,所得贿赂款1000余万元用在情妇身上;自以为有“牢不可破”的“圈子”,却被昔日“哥们儿”抢着检举揭发……
云南锡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从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成为云南十大企业集团掌舵人,又急速沦为贪腐案中的阶下囚,其“坠落曲线”令人扼腕,也应为世人警示。
配股增发、股权收购
凡有业务往来就要分一杯羹
从云锡集团研究所副所长、集团副总经理,到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再到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46岁即晋升为正厅级领导,实属不易。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贪欲像打开的潘多拉盒子,一发不可收拾。
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凡是与云锡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他都要分一杯羹。雷毅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杨某、李某某等14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910余万元。
雷毅交代说,第一次受贿时,自己也心跳,感到害怕,睡不着觉。可是,当他收受几次贿赂后,就由紧张转为欣然笑纳了。此后,雷毅开始不择对象地疯狂敛财,只要送上门的一律照收。
2012年,云南省纪委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曾经找雷毅谈话核实相关情况,雷毅没有收敛,没有进行反思,更没有积极向组织坦白交代,而是认为在查其他人,绝对不会查到自己身上。在调查期间,雷毅继续大肆收受不义之财,向某证券公司杨某索要100万元人民币。
云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雷毅刚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也曾怀有一腔热情为企业谋发展。但在清理矿山劳务承包过程中,他发现其中存在巨大利益,一些矿老板因此一夜暴富。雷毅的世界观、人生观开始发生偏移,认为这些人是靠着自己这棵大树发财的,自己应该从中分一杯羹。
国家干部变身“花花公子”
贿赂款1000余万元用在情妇身上
灯红酒绿、声色犬马、贪图享乐,这本应是花花公子、纨绔子弟所为,而有了“权”与“钱”的雷毅,完全不顾共产党员的纪律和国家干部的身份,甚至完全丧失了一个普通人应有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
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据云南省纪委介绍,雷毅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期间,在北京某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来昆明居住。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后,雷毅变本加厉,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车买房。在其所贪得巨额贿赂款中,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除此之外,雷毅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为了显示自己的“地位”、“身份”,雷毅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违规购买、使用一辆价格为279.8万元人民币的“奔驰S600”轿车和一辆价格为118万元人民币的“路虎发现者4”越野车。
自以为手段高明,行为隐秘
却被昔日“哥们儿”抢着检举揭发
在疯狂敛财的过程中,为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雷毅可谓“用心良苦”,如让他人代收、只收现金和第三方银行卡、及时转移赃款等。
他自认为手段高明,行为隐秘,反调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收取一笔830万元的贿赂款时,雷毅让另一行贿人杨某前往收取,并让杨某分多次交给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币贿赂款后,雷毅让其弟雷某以办公司的名义将该款存于境外账户。雷毅还多次让其弟雷某采用办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等方式转移赃款。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寻找逃避法律惩处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规避手法都是枉费心机。更为可笑的是,在雷毅出事后,昔日前呼后拥讲哥们儿义气的“座上宾”抢着检举揭发他。
权力是腐败行为发生的先决条件。据云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雷毅集企业党务、决策权于一身,大权独揽,作风霸道,听不进其他人的不同意见,经常在董事会上强行推动自己的决策。
而正是这种一人决策的强行推动,培养出其贪、腐的土壤,提供其“隐秘”的便利。大权独揽,却使其深陷囹圄;作风霸道,让其“奋不顾身”投进自己亲手编织的“铁篱笆”。
雷毅的悲剧再一次发出警示,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做到这一条,雷毅式的悲剧才不会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