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会议精神和山东省乡村旅游电视会议精神,通过镜头和影像宣传展示山东乡村旅游资源和新时期齐鲁乡村风貌,营造关注山东乡村旅游、体验山东乡村旅游的浓厚氛围,由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鲁商传媒集团承办的山东省首届“最美乡情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
一、活动介绍
大赛官网:鲁网()“最美乡情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专属频道。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征集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在大赛官网分地域预展,并开通网络投票专属通道,预展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入围决赛作品;决赛阶段:入围决赛的作品经专家组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通过大赛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线下展览。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别荣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入围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在鲁商传媒集团旗下媒体择优发表。
特别奖:1名奖金5000元
金奖:2名 奖金各3000元
银奖:3名 奖金各2000元
铜奖:5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300元
入围奖:100名,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
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赠送《“最美乡情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一册。获奖资历可作为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三、征集时间 1、光盘投稿:截稿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止(以当地寄出邮戳日期为准);2、网络投稿:截稿日期为2014年11月12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参赛须知
1、本届大赛作品征集分纪录类和艺术类,参赛者可自行选择参赛类别,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
2、只接收单幅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3、作品拍摄地点为山东省辖内乡村,摄影作品紧扣“美丽乡村”要素,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求集中展现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 发展之美——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场景;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场景。
生活之美——通过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照片,形象展示农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美好生活。
生态之美——展示各地乡村别具地域特色的自然美景。
人文之美——展示各地乡村独具特色的地方民俗或文化遗产等。
乡愁之美——展现对故乡的思念、对童年的回忆、记忆中的乡情文化遗存等。
4、作品体裁不限,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鼓励视角独到、富有创意的作品参赛。
5、参赛者应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必须保证其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传统胶片相机请扫描后存为数字格式提交。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8、纪录类作品入围后,参赛者须在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五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9、鼓励新人新作,请勿选送曾在历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或入围的作品。
10、本届大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五、投稿方式
1、投稿要求:无论是提交光盘或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投稿,请以文件夹形式提交,每个作者文件夹名必须注明作者姓名、拍摄地所在市地以及投稿类别(纪录类或艺术类)。文件夹内所含作品请以作品标题命名、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word文档)提供作者详细资料、有效通联方式及作品相关介绍。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3000KB以内。无介绍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取消其参评资格。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赛名称:首届“最美乡情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拍摄地所在地市,以便按地域展示。 投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南楼203室首届“最美乡情 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联系人:黄娜 电话:15725112912 联系人:王昊电话:15725112931
3、电子邮箱投稿:zmxqyxsd@126.com。
4、光盘和电子邮箱投稿不得重复。
5、作品入围决赛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RAW\NE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2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请参赛作者在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反转片及普通胶片拍摄的请扫描胶片)10日内提交主办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对于入围、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在不以商业用途为目的前提下,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入展作品。 7、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山东省首届“最美乡情 印象山东”网络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