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图片来源:网络)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李彤)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09年6月,时任广发银行董事长的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级要求调动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并被获准。而在他辞职的同一天,广发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首席整合官王新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正式逮捕。
在董事长李若虹的"铁腕"与强硬下,"缺乏刚性的权力约束机制"的广发银行卷入了本世纪初国内两宗商业大案—"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弊案"、"深航收购案",这其中皆闪现着李若虹的身影。
2005年,在广发银行重组过程中,分管资产管理部的副行长王新在处置银行580亿元不良资产时,收受"中间人"侯明贿赂80万元港币,非法帮助后者代理的汉国置业收购了广发银行不良资产中的两个地产项目—广海项目和中旅大道项目。2010年10月25日,王新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另外,侯明在资产弊案中还同时与广发银行多位高管保持密切关系。2010年8月5日,他曾在广州中院接受审判,被诉受贿160万元。
在关于王新或是侯明的起诉书中,均多次提到了时任董事长李若虹。不过,根据官方说法,侦查机关并没有发现证据,证实王新之外还有其他副行长以上高管收受贿赂。而案件开庭审理期间,李若虹亦极力摆脱与此案的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