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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获刑4年:出来后还干网络营销(图)

来源: 作者:刘洋 2014-11-19 07:08:39 字号:A- A+

杨秀宇被带入法庭。昨日,杨秀宇及女下属卢梅因非法经营罪获刑4年、一年半并处罚金。

被告人卢梅低着头,站在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

    昨天上午,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其两公司因非法经营罪被判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员工卢梅(网名“梅子”、“非洲我最白”)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罚金3万。两人表示不上诉。

    朝阳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分别自2008年和2012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发布虚假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作为两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秀宇为4家公司有偿删帖,及有偿策划炒作“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网络热点事件。卢梅直接参与实施了尔玛互动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

    朝阳法院认为,上述四被告(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杨秀宇、卢梅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法院认定事实(部分)

    ●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与北京某文化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为对方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杨秀宇根据安某某平时喜欢穿僧服并自称居士的特点,策划并拍摄了安某某穿着僧服与女模特在后海的游船上吃饭、喝酒,并由两名女模特搀扶下船的所谓“僧人后海船震”视频、上传。“尔玛天仙”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7万余元。

    ●2012年12月,杨秀宇代表“尔玛互动”接受他人委托并达成有偿为某药业公司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危机公关,杨秀宇提出以删帖及发布正面稿件淡化负面影响的方案,并指派卢梅等人负责。“尔玛互动”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22万余元。

    杨秀宇为何比秦火火判得重?

    同样作为网络推手,同样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被判有期徒刑3年。

    杨秀宇曾以为自己的行为会在三年以下量刑。

    杨秀宇案的主审法官贾丽英表示,秦志晖、杨秀宇是两个案件、罪名没有任何可比性。前者因诽谤罪获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而后者,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非法经营罪金额达15万元以上,应追刑责,金额超过75万判在5年以上量刑。杨秀宇负责的两家公司涉案金额分别为53万余元和22万余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

    数十次炒作为何仅指控三起?

    杨秀宇到案后曾供述曾经做了数十次炒作,为何检方在起诉书中仅指控了三起事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思科解释说,检方指控杨秀宇涉嫌非法经营罪,需要说明的是炒作并不等于就是非法经营犯罪。有些是个人的炒作行为,不涉及一些经济利益或者没有直接的合作关系,这样的不好来界定。比如“长春婴儿”事件,杨秀宇假意质疑长春婴儿被偷案是汽车品牌在炒作,后来“发现自己说错了”,利用“下跪认错”炒作,这并不是非法经营。

    “写本书,出来后还干网络营销策划”

    新京报:对宣判结果怎么看?

    杨秀宇:本来想应该是3年以下吧……我向网民道歉。以前,包括法院认定的事实,我还作为成功的营销经验在大学里分享过,(这些事)并没认为是犯罪。4年对我打击很大,因为我的孩子很小,只有1岁多,母亲70多岁……

    新京报:为何起名为“立二拆四”?

    杨秀宇:“立二拆三”是围棋定式,“立二拆四”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意思。我一直不按常理出牌,结果出到这里来了。

    新京报:被抓之前的心态和生活状态是怎样的?

    杨秀宇:当时很多媒体报道我,我也挣了点钱,名利双收,那种状态很飘了。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杨秀宇:在里边或出去了,把对社交媒体、企业营销宣传的心得写一本书。出来后,还要做网络营销策划,做一些常规性的,创意性低一点的。

    制造假爆点混迹网络江湖

    杨秀宇通过虚构新闻、技术增加点击率、吸引媒体报道完成炒作

    不惑之年的杨秀宇,在几年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成为“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

    杨秀宇说,他利用了网络和媒体,为了达到个人利益,已经完全将社会责任置之脑后了。

    起家于“天仙妹妹”

    杨秀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专业,并在一家公司做工程师。之后几乎每隔三四年都会转行,2001年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做销售经理,让他密切接触到了互联网。

    2005年,因参与天仙妹妹的粉丝团,让他开始了网络营销生涯。

    杨秀宇说,当时论坛火了“天仙妹妹”,他特别喜欢她,便参与了她的规模4万人的粉丝团。因为他经常在多家知名论坛发帖子,他成了粉丝团的领导者。

    当年各大网站评选年度人物,他指导粉丝团成员通过点击软件增加点击量,使天仙妹妹打败诸多名人成为一知名门户网站年度人物评选第一名,震惊了各大媒体。

    从虚假炒作尝到甜头

    2006年,他成立了“尔玛天仙”,希望自己也能捧出“天仙妹妹”一样的女孩。

    公司成立后,他模仿加拿大的一个男孩用别针换到小镇别墅的事情,完成了他的第一个虚假策划——“女孩用别针换别墅”。为“制造爆点”,他雇佣一个大学生冒充女孩的姐姐和女孩一起对媒体撒谎、找网络写手持续100天的“轰炸性”报道。

    策划实现了预期,“别针女孩”的爆红让他迎来了广告植入,女孩换的东西变成了广告商的东西。

    虽然后来他因虚假炒作被曝光并饱受指责,但这也换取了他在网络营销上的知名度,他“尝到了甜头”,没有退却。

    客户主动上门要炒作

    虚构新闻、制造爆点、技术增加点击率、吸引媒体报道……成了杨秀宇的操作惯例。

    2007年,杨秀宇开始做《偷拍中国年轻女性实录第一季》的行为秀,推出了“西单女孩”、“最美清洁工”等热点事件,其中有些是客户找他主动“偷拍”。

    杨秀宇说,这些并没什么收入,但打响了“立二拆四”的知名度。

    2008年,一家凉茶品牌找到他,希望通过炒作成为奥运会赞助商。于是,他做了“封杀王老吉”、“美女王府井当街弹琴被民警带走”事件,后炒作被曝光,双方停止了合作。

    这些事件给杨秀宇积累了知名度,企业、政府、风景区都会找他策划。他的公司也从一个小区的三居室,搬到一繁华地段建起工作室,并拥有一个数十人的团队。

    在他的“圈子”里,有捧红苏紫紫、干露露、凤姐的人,他们互相介绍“业务”。

    2011年,他认识了郭美美,并为她策划了“蹩脚英文微博”事件。

    收买大V炒“干爹”“船震”

    随后微博的兴起,杨秀宇开始利用“大V”帮助炒作。

    杨秀宇说,他找10个左右大V,每人给几百元到一千元,转载他提供的微博,然后再找水军转发和评论,水军收费2000元转发2万条,高质量的评论5毛钱一条。

    在杨秀宇的炒作中,充满了“干爹”、“炫富”、“船震”、“抹胸”关键词。

    “如果我们身边充斥着大量这样的低俗人员,是对公众传统道德观以及人生观的一种冲击,会影响社会风气,而我为了个人利益完全把这些置之脑后。”杨秀宇说。(记者刘洋 通讯员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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