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出境旅游中的那些乱象,靠引导更要靠惩戒。依法惩戒是最好的、最有效的、最能触动灵魂的教育!”14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旅游局党组书记王文娟说。在此间举行的两会上,依法惩戒旅游乱象,建立旅游“黑名单”也得到了不少代表、委员的赞同。
近年来,出境游成为“香饽饽”。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超过了1亿人次,这些出境游客为全球旅游消费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随着出境旅游市场不断扩大,部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跟着带出了国。
泡面泼空姐,埃及神庙刻字,乱丢垃圾……种种不文明行为,让中国游客在出境游中多少面临一些“尴尬”的眼光,此前,有媒体报道,由于如厕不文明,中国游客一度被禁止进入泰国清莱白庙,这让中国整体的形象受损。
“虽然不文明的游客在1亿人次中是极少数的,但他们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不仅影响了游客个人形象,也影响了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风采。”王文娟说。
近年来,文明旅游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在2013年通过的《旅游法》第13条规定中还提到,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不过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奉化市萧王庙街道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看来,在法律责任方面,对于旅游者违反这条法律的惩罚措施却是空白。
在全国两会中,多名代表、委员提出了对于不文明旅游的处罚惩戒办法。
“在《旅游法》中增加对旅游者约束的条款。与第13条相对应,如违反该条款,则处以警告、罚款、景区禁入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傅企平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主席黄燕明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旅游黑名单制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文明游客进行必要的处罚。
“对于出境旅游中的乱象,要加强监管问责,做好惩戒工作,依法惩戒本身就是教育、是提示、是提醒。”王文娟的建议与黄燕明如出一辙:“要全面建立游客旅游‘黑名单’,实行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在王文娟看来,文明出游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底线,守住这个底线,事关国家民族形象,也事关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