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二中院24日发布消息称,三亚教育局副调研员陈华泉在3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教学设备采购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共计96万元。海南省二中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陈华泉利用担任三亚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三亚市教育设备采购事项过程中,为一些商人和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及时获取项目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钱款计96万元。其中,陈华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顺利承接三亚市教育系统城域网二期项目C包项目、三亚市教育系统城域网一期项目C包项目及时获得拨款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好处费20万元。
陈华泉还利用职务便利,在三亚市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中,为商人及时获得拨款提供帮助,先后两次计收受好处费20万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陈华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华泉已全部退赃,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