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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受审高官最重获死缓 刑期不全看受贿额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宋立山 2015-04-08 14:51:44 字号:A- A+

    刑期长短不完全看受贿额

    十八大以来受审高官最重是死缓

    随着季建业被宣判,十八大以来已有3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在山东受审并获刑,包括在济南被判无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在东营被判17年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此外,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已有6人受刑,其中获刑最重的是无期,包括王素毅和刘铁男。

    6人已宣判,最轻是5年

    记者梳理发现,在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截至目前已经有6人获刑,除了季建业,还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和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与其他5人不同,童名谦犯的是玩忽职守罪,不涉及贪污受贿,一审只获刑5年。将他拉下马的是号称“建国以来最大贿选案”的衡阳破坏选举案。

    从判决来看,犯受贿罪的官员,涉案金额和刑期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刘铁男受贿3558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倪发科受贿1296万余元,另有578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一审被判17年;季建业受贿1132万元,一审获刑15年;李达球受贿1095万余元,一审获刑15年。不过,也有例外。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却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刑法作了完善,其中之一便是修改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单纯看具体数额,而是根据犯罪情节和数额综合认定。

    9人等开庭,3人等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根据公开信息,另有至少9人已被提起公诉等待开庭受审,分别是郭永祥、郭有明、阳宝华、沈培平、祝作利、李春城、周永康、蒋洁敏、王永春;还有至少3名高官已经一审开庭但尚未宣判,分别是陈安众、陈柏槐、廖少华。

    梳理发现,从高官落马到被提起公诉,一般间隔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上亦不罕见。例如,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2012年12月6日接受调查,直至今年3月19日才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从一审开庭到宣判一般较快,季建业案今年1月16日开庭,不到三个月即宣判。

    还有多名在十八大之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十八大之后受审。例如,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均被判无期徒刑;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广东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被判死缓。

    十八大以来受审的、涉及贪污受贿的高官中,刘志军被认定的受贿金额最高,达6460余万元;一审已开庭的陈柏槐涉案金额最少,被检方指控受贿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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