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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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烟台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涉嫌受贿罪一案。
上午9:00,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传被告人王国群到庭。
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国群在担任原海阳县县长、海阳市市长、海阳市市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特邀咨询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定、建筑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烟台天强塑钢加工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8.31822万元。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国群的19起受贿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就本案中王国群的主体身份、退赃事实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等量刑情节的综合情况进行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分为定罪辩论和量刑辩论两个阶段。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王国群作最后陈述。
12时38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法警将被告人带出法庭。(记者 马俊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