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9日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济南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每一位政协委员都收到了一份《履职情况登记表》。工作人员将对每位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和能力进行打分,年内总分不足60分的政协委员,将被约谈。
今年3月,济南市政协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首次明确提出对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和能力进行打分。根据考核办法,每位政协委员出席会议、提交提案及参加调研、视察、界别活动等内容都有量化计分。履职考核采取120分制,分为基本履职和工作奖励两部分,分别记70分基础分和最高50分的奖励分。在基本履职方面,政协委员须达到“三个一”的要求才算称职,即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全体会议,至少提交1件提案或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至少参加一次视察、调研等活动。
根据规定,对未经准假无故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的扣30分,因故请假缺席全体会议的扣10分。除了扣分事项外还有加分项,委员个人每年提交提案超过1件且被立案的,每多1件提案第一提案人加5分,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的加5分,被评为优秀提案的加10分。此外,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赈灾、扶危济困、服务基层群众等,每参加一次活动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对于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考核分为三个等次,总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60分至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年内总分不足60分的委员,将由所在界别组召集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总分达不到60分的委员,由市政协进行约谈。(记者 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