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境保护部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2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环境保护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情况反馈会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同志立即组织召开部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将巡视整改作为环境保护部核心工作来抓,并自觉担当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由陈吉宁同志担任组长的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部先后召开了201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全系统3800余人参加会议;召开3次部党组会、2次部务会、2次部常务会、1次部长专题会、2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2次部巡视整改专题会、4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巡视整改具体事项,从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紧紧抓住这次巡视整改的机遇,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媒体见面会,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印发《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提出建设项目环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合力等5大类、80条整改措施,其中,近期(3月底完成)36项、中期(4月底至年底前完成)32项、长期12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机关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分工负责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协调调度整改工作。目前,36项近期、10项中期措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34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国环保系统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议后,我部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环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中央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推进地方环保部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四川省环保部门在专项检查基础上,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领域违法行为清理检查;云南省环保厅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广东省环保厅探索对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备案制,大幅减少县区审批数量;浙江省环保厅试点实行竣工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融合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辽宁、贵州、江西等环保部门开展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加强环评市场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通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环境保护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部党组“一班人”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振奋精神,一致表示,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树新风、树形象,打造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大家自觉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奋战一线、立行立改,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运用约谈通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硬措施,铁腕治污,在解决环境执法偏松偏软问题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上报;环评机构脱钩、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验等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正在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果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视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相结合、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每周调度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取得满意效果。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党组管党治党意识和班子合力
环境保护部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水平、指导整改实践。
在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方面,环境保护部党组反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部党组成员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角度,深刻认识巡视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保障缺失问题,部党组调整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同志任组长,潘岳、周英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部直属机关党代表大会方案,积极酝酿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抓紧开展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提出了配齐配强部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党务纪检干部工作的初步方案;对所有部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轮训;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环境保护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部党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陈吉宁同志强调,部领导作为“关键少数”,是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主心骨”,要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班子团结这个核心,相互补台,加强沟通,维护团结,强化党组集体领导;要抓好贵在落实这个关键,以认真的态度,按规矩干事,按制度办事,并郑重承诺,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请大家监督。部党组根据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研究修订了《环境保护部党组工作规则》,强化部党组会、部务会、部常务会机制,建立班子成员每周一交流沟通会议制度,为建设和谐共事、团结干事、按章办事的部领导班子夯实制度基础。
(二)削减用权自由空间,完善落实预防廉政风险制度机制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扎紧织密管权限权的“围栏”,明确要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2个,其中,16个已印发,18个待会议审定,18个在制定中。
在建设项目环评方面,针对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问题,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印发《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新名录中降低环评等级45个。针对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责任;制定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全面加强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廉政建设;在部政府网站设置“环评资质管理”专栏,全面公开资质管理信息,建立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诚信记录制度,进一步动员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解决了资质审批核心环节公开不够,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问题;集中对存在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作出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针对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在系统总结2014年全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专项检查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防范环境风险和廉政风险,提出9条针对性要求;与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文,加强进口废物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提升部门间监管合力;调整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工作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定期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工作机制,加大审批审核后监管;制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重点岗位廉政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辽宁、江苏开展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网上审批试点,防止“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环境监督执法方面,针对环境执法督查领域存在滥用权力现象,部署全国环保系统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要求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市(地)和5%以上的县(区),市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县(区)开展环境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由环境保护部对重点督办后仍然存在环境违法或环境管理问题,以及“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全面开展个案稽查,督促相关部门尽早清理化解历史积案死案。目前,第一阶段稽查工作正在实施之中。研究制定《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削减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发生环境执法滥用权力问题。
在水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针对水专项存在虚假合同、重复立项、虚假立项、示范工程“贴牌”、虚假发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问题,约谈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碧水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问题线索,由驻部监察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了专项调查,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向部党组报告;制定《水专项廉政规定》和《专家组工作规则》,实行专家组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对违反规定的取消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公布《水专项2014年度中期评估和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强化落实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公开每个课题的任务和财务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举一反三,组织所有在研课题全面自查,并重点抽查中期评估问题突出、企业牵头、资金量较大的三类18个课题、75个示范工程,涉及中央财政3.66亿元,对检查发现的项目进度滞后、示范工程未落实、预算外拨款、未按预算支出等问题,限期整改,严肃处理,将公开通报有关情况。召开水专项整改落实暨廉政建设推进会议,明确整改要求,各省(区、市)水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专家,水专项“十二五”在研课题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就落实法人负责制进行整改情况汇报。加大水专项信息化公开力度,已公开11大类成果信息共4440余份,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汇编了283项先进技术。
(三)着力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环境保护部党组认清形势,乘势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坚决惩处违纪违规和环境违法行为。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方面,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针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追究问责,查处了4起部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退款处理92人次、120余万元,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表明了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环保系统和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和反响。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通过制定《领导干部职责权力边界规定》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预防发生同类问题的能力。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分类逐一核查,确保件件有落实。另外,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全面调查摸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编外用人情况,提出了全面清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环境保护部挂职(学习)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清退编外人员,同时从严控制专项工作借用人员数量;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部部属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属单位编外用人的规范性管理。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针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背后隐藏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着力塑“铁齿钢牙”、练“握指成拳”,以硬措施、硬任务应对硬挑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环境督查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对基本职责任务执行到位、对地方政府责任督查到位、对违法单位执法到位、对各方力量协调到位。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进展情况通报会,通报各地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情况,推动铁腕执法;开展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约谈河北沧州、承德、保定,山东临沂,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现由“查企为主”向“查督并举、督政为主”转变,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收到良好效果。印发《关于报送建设项目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督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突出问题。今年截至2月15日,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124个。组织对审批权在环境保护部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现场调查摸底,督促各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推动解决环评违法违规背后隐藏的失职和腐败问题,要求各地将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移交环境监察部门,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明确项目属地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加大“三同时”现场检查力度。全国2015年2月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件,罚款数额达803.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398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99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0起。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增加60%,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增加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增加113%,执法力度日益加大。对湖南衡阳美仑公司铅锌冶炼项目环评越权审批、内蒙古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联合湖南、内蒙古环保厅进行调查处理,并现场核查。两家企业现已关停,10名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责令作出检查1人,撤职2人、免职4人、降级1人。
(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从源头上防止环评领域利益冲突
环境保护部党组采取釜底抽薪之策,从体制机制上化解环评审批利益冲突,阻止利益输送。
在解决环评“红顶中介”问题方面,针对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公开发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环评机构2016年底前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其中环境保护部部属单位全资或参股的8家环评机构2015年底前率先脱钩,逾期未脱钩一律取消环评资质,从根本上解决环评权力寻租问题,推动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截至3月底,2家部属单位所属环评机构已完成脱钩工作。
在解决违规插手环评审批问题方面,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2012年以来117批次环评资质审批、648项建设项目环评、729个竣工环保验收有关情况进行逐一清查;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班子的老同志、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属单位班子成员共453人,对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有无插手环评审批、开办环评公司或在环评领域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申报,对有的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在环评公司兼职、个别领导干部和个别领导干部亲属持有本单位开办的环评公司股份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出台《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明令禁止暗示、默许,说情、打招呼,批示、强令等6类插手环评审批的行为,今后发现此类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些整改任务正在进入攻坚期,必须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凝聚班子合力、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以部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广泛开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大讨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聚焦难点、聚合力量、聚集智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勇当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二是持续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新法能不能装上“钢牙利齿”,关键在于执法督查工作是不是严格到位。要在近期梳理全国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发挥区域督查作用,调动各级环保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曝光力度,用好用足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打出一套组合拳,形成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强大合力,彻底改变以往环保执法偏松偏软的状况,让环境守法成为常态,环境违法无处遁形。
三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大力推进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抓紧研究对风险低、数量大、管理成本高的安检仪等射线装置,实行登记或豁免管理;加快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危险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解决职责不清、权限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积极推进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改建为专业科研管理机构,以专职化人员、专门化机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科研管理能力。
四是持续织密权力监控网络。制定环评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修订《水专项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强水专项示范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立项程序和示范工程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第三方审核机制,完善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口废物许可证网上审批;制定《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和《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范检查权和处罚权,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权力行为;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五是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到底,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作风建设活动,深入落实《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认真组织以“强作风、严纪律、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认真落实每半年一次的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加强预算财务及津贴补贴政策培训;认真实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
六是持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紧召开部直属机关党代表大会,换届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配齐配强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务纪检干部,为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规范清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编外用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组织从部长到处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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