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陈加贵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及其个人均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前妻李某某(另案处理)处购进香烟,并制定香烟销售价格,在该会所非法销售烟草。至案发,该会所共销售各种香烟28765盒,销售金额共计43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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