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诉请被驳回。昨日,新快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悉,佛山中院就格林柯尔系创始人、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等3原告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于前日(9月6日)作出裁定,将3原告在诉状中一并提出的返还已收执行款、489.61亿索赔等4项起诉,依法予以驳回,对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继续审理。
10年前的16起民事诉讼案判决顾雏军及格林柯尔需赔付海信科龙系列公司7亿多元,且已进入执行程序。但这场持续了10年的斗争,在今年8月17日出现逆转,顾雏军当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月22日,广东佛山法院已经受理了顾雏军关于财产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民事起诉。
顾雏军等3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六项诉讼请求,其中包括判令海信科龙、青岛海信空调、青岛海信电子、海信集团赔偿顾雏军、广东格林柯尔等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为489.61亿元,这项诉求也最受关注。该案也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案。
然而,昨日佛山中院通报,该院于前日(9月6日)作出裁定,驳回顾雏军等索赔489亿元等4项诉求,称不属于民事一审案件受理范围。该案仅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请求继续审理。(记者 胡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