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昨天,审计署发布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指出,未依法依规招标的问题审计署此前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但这次审计仍然发现了这一屡审屡犯的问题,且金额达15.4亿元之巨。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92年三峡工程开建以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21次组织对三峡工程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5年3月至5月,审计署组织围绕三峡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展开,重点对三峡地下电站自开工以来至2015年4月底的投资完成、建设管理、资金支付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
审计问题
工程招标未依法依规涉及15.4亿
审计发现,三峡工程地下电站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271.7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等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32012万元。水泥、粉煤灰、钢材等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16357.2万元。设备监造、机电监理、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涉及金额5902.52万元。审计署强调,这类问题审计署在此前对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审计仍然发现相关问题。
竣工财务决算多计投资达3.3亿
审计还发现,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785万元。审计核实后,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调减27552.1万元,主要是多计预留尾工项目投资23208.29万元;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等,造成多计投资4185.62万元;混凝土对外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冲减投资158.19万元。待摊投资调减5194.83万元,包括将应由三峡枢纽其他工程承担的费用1716.27万元计入地下电站工程;超标准支付监理费1732.78万元、招标代理费452.89万元;重复支付勘察设计费和专项研究费用413.92万元等。
工程管理不严造成增资1965万
审计查出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这包括标段划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严,增加投资413.86万元;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赶工措施费800万元;高出其他供应商最高供应价格采购粉煤灰,增加投资409万元等问题。此外,审计还查出工程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其中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还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整改
整改报告未提处理责任人
审计报告对于出现的问题,建议三峡集团公司完善招标投标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加强设备物资管理和处置,避免闲置浪费和资产流失。
昨天,三峡集团也发布了整改公告,三峡集团称,目前审计指出的各项问题均已完成或落实整改。对“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未依法依规招标”等问题,公司采取了全面调整招投标管理组织体系、修编12项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整改措施。
公告中并未提及对有关责任人所做的具体处理。
专家观点
审计单打独斗难根治屡审屡犯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表示,三峡集团的问题凸显仅靠审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很难根治屡审屡犯问题。
汪德华提出,要从根源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人大应在审批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提供更加详尽的预算报告和资金用途,明确招标采购的有关信息。而财政部门则要在预算资金使用中对于资金使用和拨付进度加强管理,强化事中的跟踪检查。同时守好资金批复和资金使用这事前、事中两道关键环节,才能更多避免未依法依规招标、高出供应商最高供应价采购等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一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