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30日通报,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
经查,黄柏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柏青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司法机关已对黄柏青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记者马晓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