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阎赢,不仅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指使工作人员从合作项目中套取现金,私设部门小金库,还将小金库的50万元借给了自己的同学。日前,门头沟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阎赢有期徒刑5年。
“小金库”拿钱借同学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底,阎赢在负责开展中国初级创伤救治项目(以下简称PTC项目)期间,指使其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编造劳务费名单的方式从PTC项目资金中套取现金,私设部门小金库。
2013年7月16日,阎赢通过微信指使其部门工作人员霍某将小金库现金50万元汇给其同学王某。案发后王某将50万元归还。
审计导致东窗事发
今年48岁的阎赢案发前是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阎赢的案发是源于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存在小金库的问题。在追查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时,才查出阎赢有套取现金的行为,且私自将小金库里的现金借给他人。
2014年8月5日,办案人员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将打算出国的阎赢截下,并将其带回门头沟检察院接受询问。
虚报劳务费套资金
医院管理研究所的财务人员承认单位确实有小金库,但名字却被称为“备用金”。而“备用金”的来源,则出自该单位的对外合作项目。在案的证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底,作为单位负责人的阎赢,主要负责开展PTC项目。
PTC项目资金是香港嘉道理基金将款项拨到医管所账户,然后按照双方商定的预算总额和科目进行支出。阎赢负责该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具体花费,履行审批手续及控制额度。
而在此过程中阎赢指使手下工作人员,通过虚报劳务费的形式,套取项目资金,并将这部分结余用作单位的所谓“备用金”。
因挪用公款获刑5年
庭审中,阎赢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表示认罪。阎赢称,2013年下半年,他的同学王某向他借钱,他便打电话给本部门工作人员霍某,让霍某取出小金库的50万元给王某汇过去。
阎赢的辩护人认为,阎赢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门头沟法院审理后认为,阎赢系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0万元,借予他人使用,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阎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阎赢有期徒刑5年,随案移送的赃款50万元发还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