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对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十点修改建议。建议包括确定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允许私家车兼职从事互联网约车服务、取消专车市场准入、推动出租车司机转型、对司机和车辆进行资质管理等内容。新京报记者吴为
改革过渡
出租车企业转型设3年过渡期
昨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和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吴飞代表各自机构联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的十点修改建议。
建议提出,从法律性质看,交通部就当明确将其拟发布的文件定位为行政指导性质,而非具有强制效力的文件。同时还应明确暂行办法的过渡性质,推动国务院尽快出台行政法规。
建议认为,可确定为期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制定可行的改革时间表,让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时间改制转型。“三年里,传统的出租车可以转型,专车企业平台也可以进入,形成融合的状态,给现有出租车企业一些转型的时间和空间。”吴飞表示。
专兼分离
允许私家车兼职互联网约车
《(征求意见稿)》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其规定“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这也给目前的私家车兼职运营设置了进入门槛。
对此,十点建议中提出“专兼分离”,允许私家车兼职从事互联网约车服务,并向约租车平台发放专门的牌照,由平台管理兼职司机和兼职性车辆。
“互联网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能够让闲余的资源,借助共享经济的大趋势把它释放出来。”吴飞认为,一味地堵住私家车参与,是不可取的。
据悉,《(征求意见稿)》建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而11月5日,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态,倾向于专车实行市场定价。对此,薛军表示,不管是在市场准入还是在定价方向,都倾向于全面市场化。
推动转型
应减轻出租车司机转型负担
吴飞表示,许多出租车司机并非不愿从事专车服务,但转型不成功甚至导致一些对抗性行动,主要因为,一方面企业约定了较高的押金,司机要走需付出很大成本;另一方面,政策不明朗情况下,长期从事出租车行业的司机不敢贸然转型。
建议提出必须由政府部门推动措施落地,使传统出租车司机有出路,并规定禁止出租车企业通过各种条款约束出租车司机重新择业,减轻传统出租车司机转型的负担。
薛军也认为,应该鼓励传统出租车也努力适应未来的专车服务。鼓励传统出租车企业自寻互联网信息平台或接入约租车平台,降低网络约租车门槛,鼓励多家约租车平台展开竞争。
“未来,出租车企业应首先是互联网企业,接入或自建平台。多个平台竞争,政府监管,以惠及百姓出行。”吴飞表示。
确保安全
规范约车平台保护乘客信息
建议还提出约租车企业对司机和车辆进行资质管理,对车辆实行里程检测,确保出行质量和安全。
“一方面是司机的驾驶技术和礼仪服务合格,另一方面是车辆运行良好。”吴飞认为,将来,企业可以利用有效数据对司机和车辆进行规范,保障乘客出行质量。
同时,建议还提出要对乘客的信息进行保护。推动平台探索全链条的信息保护机制,同时建立配套的责任保险机制,保障乘客人身安全。
此外,建议还提出利用大数据,探索精细化治理,政府应加强事后监管,加重事后处罚。同时,还应该利用价格机制引导动力合理分配,减少空车巡游,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