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王硕)近日,一则关于“河南女教师户籍被顶替迁京”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今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获悉,其公安局于昨日晚上21时许发布了“关于项城刘某某户口被他人冒用”的情况通报。
此前,有媒体公开报道称,2015年9月,项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女教师刘红丽在和家人买车办理分期手续时,发现身份信息有误,随后到项城市南关派出所查询,竟然发现自己的户籍被一个名为“刘园”的陌生女子顶替。她的身份证号对应户籍已落户“北京市东城区”,姓名为“刘园”,照片是一名陌生女子,曾用名显示为“刘红丽”。
昨日凌晨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在其官微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公安局已按照现行户籍管理政策法规启动了户籍注销程序,4月30日已向当事人程某某送达《注销户口告知书》。目前,东城公安分局正会同周口公安局对其中是否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
图片来自 @平安周口
今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获悉,其公安局于昨日晚上21时许发布“关于项城刘某某户口被他人冒用”的情况通报称,媒体披露项城刘某某户口被他人冒用问题后,经调查组核查,初步查明:程某某(女,现年36岁,河南项城市人)于2004年7月从河南郑州大学商贸学院毕业(大专学历)。因非北京生源入京工作要求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其父亲程某某通过关系冒用刘某某(女,现年35岁,2004年7月从河南大学毕业后到项城二高任教)的本科学历证书和身份信息,并伪造了签发单位为开封市公安局明伦街派出所(开封市从未设立明伦街派出所)、信息为刘某某的户口迁移证,于2005年1月25日在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和平里派出所办理了于项城刘某某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同的户口登记。该户籍在2007年5月登记姓名变更为刘某。
项城市公安局未签发过刘某某从项城迁往北京的户口迁移证。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查纠工作中,项城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在重号核查名单中,发现北京的刘某与河南项城的刘某某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有关民警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核对,于2010年9月18日将项城刘某某的户口注销。
目前,项城市公安局已于4月30日恢复了刘某某的户籍登记并向当事人致歉,对涉嫌伪造证件的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违规注销刘某某户口的相关民警将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