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报告提到,由山东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组原副书记赵胜轩,因违纪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2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赵胜轩的代表资格终止。
上述官方消息证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组原副书记赵胜轩已因违纪去职。
官方简历显示,赵胜轩(1953.12)是山东单县人,1975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毕业。
赵胜轩曾长期在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等职,2007年出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此后又兼任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赵胜轩转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并被明确为正部长级。
赵胜轩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据澎湃新闻今年2月报道,赵胜轩的简历已从中国科学院官网“院领导”栏目撤下,从而证实其不再担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此前,赵胜轩在中国社科院四名副院长中排名第一。
2016年3月,人社部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名单,免去赵胜轩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