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昨天通报,自明天起,北京全面启动与各省区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除已经启动的津冀等10个省市外,此次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等16省区市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自治州(县),各地市民在京以及北京市民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
明年全国完成联网
自今年8月下旬,北京和天津警方最早开始试点后,北京警方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扩展到京津冀地区,随即可受理的范围又扩大至10个省市,此次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16省区市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据统计,自北京启动异地换补领身份证工作起,已经受理了外省市公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2536件。
此外,暂时还不能实现异地受理的区域包括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4个自治区以及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相关业务暂缓。在这些地区的北京市民同样无法异地办理。警方介绍,明年7月1日,全国所有区域将全部完成联网,届时少数民族文字的登载问题将得以解决。
换补需本人现场拍照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以上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住在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的申领人,可到所在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晨报提醒
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州(县)
因系统升级暂缓办理
广西 全区
西藏 全区
新疆 全区
内蒙古 全区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黑龙江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辽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青海 黄南藏族自治州、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