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23日宣布,第五届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由2017年2月14日开始,3月1日结束。
选管会通过特区政府新闻处网站发布消息称,第五届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及委任选举主任的公告23日刊宪。选管会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朱芬龄为本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本次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17年3月26日举行。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四十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获提名资格详情载列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3条,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则载列于第14条。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