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卢国强)北京市公安局、中共昌平区纪委29日公布对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检察机关对邢永瑞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侦查终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北京市公安局、中共昌平区纪委依纪依规,给予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民警孔磊行政撤职处分,调离执法岗位;对雷洋案中涉案的1名辅警及2名保安员,按照辅警、保安人员相关管理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给予雷洋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所长周帅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予以免职;给予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副中队长王玉国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予以免职;给予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周明辉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晓颖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治安支队支队长马朝晖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对昌平分局副分局长王宏同志予以行政告诫。
依照处分权限,党纪处分由中共昌平区纪委作出,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由北京市公安局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