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汤南、卜瑜 通讯员 粤纪宣)昨日下午,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邓建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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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邓建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私营企业,违规在私营企业兼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长期无偿使用私营企业主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