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汶 威承)近日,杨陵区法院依申请,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名下的200万存款进行冻结,同时查封了原材料及4部车辆等。
对于网传的杨凌农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奥凯公司质押担保贷款4000万一事,华商报记者近日前往该公司调查。
记者发现,2016年7月29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伟(11150万元/万股)、刘秀芬(2894万元/万股)、高菲(1636万元/股)向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并抵押位于西安曲江一套房产联同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并且签署了个人保证无限连带责任书累计担保数额1000万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16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9日。
以上调查也得到了杨凌农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亚军的证实,确系担保1000万元,并没有网传4000万一事。
杨凌农科担保后,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杨凌农商行)给奥凯公司贷款。3月21日,杨凌农商行向杨陵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陕西奥凯电缆名下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了担保。
经审查,杨陵区法院认为,杨凌农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对被申请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电工园铜杆、电线半成品、原材料(交联聚乙烯)等材料予以查封;对其名下奥迪小轿车两辆,帕萨特小轿车两辆予以查封;对在银行的存款200万予以冻结;对被申请人王志伟、刘秀芬之子王某西安市雁塔区名下房产予以查封。
查封清单显示,在被执行人、在场人签名或捺印一栏,是由两名门卫签名、捺印。
河北河间电缆企业称——
奥凯事件对行业影响巨大
华商报讯(记者陈思存)“问题电缆事件,已经不是奥凯公司的事情了,事件的影响对于行业来说也是致命的打击!”在奥凯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伟的老家,河北省河间市的一位电缆公司负责人如是说。“如果是以前,你说要贴牌,大家肯定很高兴接待你,但现在不一样了!”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当地向导,面对记者提出能否贴牌生产电缆的需求,这位向导直摇头。
在这位向导的指引下,记者来到河间市故仙镇,在另外一处公司营业部,获悉记者需要贴牌电缆,该营业部工作人员直摇头,称只卖自己品牌的,从来没有对外做过贴牌。
在另一家电缆公司,门卫看见是生人,称最近厂里面放假了。
“河间电缆三十多年积累的品牌,有可能会被这件事连累!”经过当地向导和记者多次沟通,河间市一电缆公司副总接受了电话采访。他称,陕西奥凯电缆公司贴牌生产昨日被报道后,一下子退单的很多,要求重新检验的很多,取消订单的很多,昨日上午,全国各地的电话都是这些要求,企业已开始减量生产了。
王志伟曾帮一电缆公司拓业务
湖北这家公司因涉嫌骗取贷款罪曾被提起公诉
因被拖欠87万余元佣金一事,奥凯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伟曾将湖北一家电缆公司起诉,索要佣金。而因涉嫌骗取贷款,湖北这家公司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5月,王志伟以其与长江高科电缆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其协助开展业务为由,向杨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其佣金87万余元及利息。
经过几次周折,杨陵区法院审理此案。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了近两年来杨陵区法院上传的裁判文书,并未发现以王志伟为原告的法律文书。但一份案号为“(2015)杨民初字第00914号”的民事判决书,案情与王志伟起诉索要佣金一案高度相似。
在判决中,原告并非王志伟,而是“曾某某”,被告被模糊为“长江某某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长江高科电缆法定代表人一样也姓王。2016年4月,杨陵区法院判决被告长江某某电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曾某某居间报酬872307.1元。据记者多方了解,王志伟索要佣金一案的原告并未换人,因此不排除是法院上传案件时对当事人信息进行了技术处理。
此外,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2016年9月19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长江高科电缆有限公司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向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法院提起公诉。”(记者 宁军 摄影 佘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