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7日电(记者王阳)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员解读《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今年4月底前,山东将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6月底前,出台省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12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
根据方案安排,山东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县级及以上分别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介绍,山东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并在黄河、大汶河、泗河等16条骨干河道干流及南四湖、东平湖设立省级河长,由10位省级领导担任。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环保厅等2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青表示,山东河湖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49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个,各类水库6424座。全面实行河长制,将有效改善山东省河湖管理保护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