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实版《人民的名义》,一起国企高管贪腐案终于大白于天下!这名落马的广西林业厅原副厅长,安明明,曾宣称:“我伸出一只手,半个广西的天都会黑。”前3个专案组调查都无疾而终,直到第4个专案来了…
“侵占526套职工住房,反复腾挪,将巨额国资转移到私营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厅长、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公司)总经理安明明,以及副总经理冼惠英、财务副经理郭其辉、陶智梅和经理助理莫浩锋等5名被告人, 利用企业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被检察机关指控采取转移债务、隐瞒债权、虚增费用等方式,涉嫌贪污近7000万元。”
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
竟然通晓“窗外事
“国企少帅,果敢强势。”这是原国营广西林纸厂(以下简称林纸厂)厂长安明明留给很多人的第一印象。
有一次,安明明曾对他的司机李某说:“我伸出一只手,半个广西的天都会黑。”
他并非“大话”,即使检察机关专案组查办他涉嫌贪污案,他本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竟能通晓“窗外事”——知道专案组一成员近期竞聘上岗失败。
柳州检察院:感谢那些锲而不舍上访的职工
安明明“出事”,缘于林纸厂改制,数百职工对其非法将职工宿舍楼等非生产经营性资产据为己有、侵吞巨额拆迁补偿款等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和反映。
因此,柳州市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我们必须感谢这些锲而不舍、执着上访的职工,是他们的坚持,最终推动了这起贪腐大案的查处,将事实真相还原在世人面前。”
如果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他会有更好的前途
不少了解安明明的人都说,如果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他会有更好的前途,为国家和集体创造更多财富。
林纸厂前身是位于鹿寨县雒容镇(现区划调整为柳州市柳东新区)的柳州地区雒容纸浆厂,1971年筹建,1989年更名为林纸厂,为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主管单位为自治区林业厅。1995年,林纸厂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自治区林化工业公司合资组建为国发公司。
“林纸厂能从一个地方小厂发展成为国有大型企业,与安明明精于管理分不开。”记者采访多位工厂职工,他们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年轻得志有为
39岁任区林业厅副厅长
1984年,安明明担任林纸厂副厂长,主持全面工作。1987年“转正”时,他只有33岁。
“安明明主持全面工作后,工厂得到快速发展。1992年,林纸厂在广西工业企业中排名前50强,在全国林业系统中也很有名气。”
由于业绩突出,1993年,安明明被任命为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并兼任林纸厂厂长。 这时,他才39岁,却已达到事业的巅峰。
2005年3月,由于国家规定公务员不能兼任企业领导,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同意安明明辞去公务员职务,不再保留副厅级。
侵占职工宿舍
成案件导火线
2006年,安明明及高管郭其辉等人,私自将未列入林纸厂改制评估的国有非生产性经营资产——12栋国有房产产权,变更成安明明为法定代表人的民营企业——鹿寨国林公司(以下简称国林公司)产权。
2009年,广西柳州汽车城建设,要拆迁原林纸厂部分楼房(含未列入2002年改制评估国有资产的190套国有房产)。经专案组调查,检察机关指控国林公司骗取3000多万拆迁补偿款,其中2000万用于该公司业务开支。
▲安明明
原林纸厂职工认为,厂领导侵吞12栋国有房产,侵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于是自2010年以来原林纸厂职工不断有组织地赴邕进京上访,并造成柳州汽车城柳东大道延长线拖到2016年底才完工。
“2011年6月22日,该厂300多职工向柳州市检察机关举报。2012年4月15日,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进驻柳东新区。 这也是在3个专案组没能查明安明明等人犯罪的情况下,第四个进驻调查的专案组。”
专案组一行7人,在柳东新区办公室借了一间办公室,拉开查案的帷幕。
听说很快就要结案了
他说要用好酒招待专案组
事实证明,侵占职工宿舍仅仅是导火线,安明明的问题远不止这些。经过艰难调查取证,2013年元旦过后,专案组掌握了充分证据。在疑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他们与安明明有了一次正面接触。
“当时,专案组故意告诉安明明“案子很快就要结案了”。基于前三次调查的“无疾而终”,安听了非常高兴,他指了指放在办公室里的好酒,称结案后要用这些酒招待专案组。”
2013年1月15日,专案组对安明明等5名疑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安明明这才如梦初醒,并对专案组负责人表示了“不满”:“你做人不厚道,要‘搞人’事先也不讲一声。”
当天,安明明的得力助手冼惠英一起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同样表现得相当镇定。她和安明明对手下称“三天就会回来的”。冼惠英到了讯问室,还写了3天的工作安排,委托办案人员转交。
安明明获刑12年
被处以罚金150万元
“4月25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造纸厂(下称林纸厂)厂长安明明等人涉嫌职务犯罪案。最终,法院以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等5被告人犯贪污罪,判处安明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冼惠英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