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安徽总共有5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分别是倪发科、韩先聪、杨振超、陈树隆、周春雨。除了韩先聪,其他四人被查时都曾经或者正在担任副省长,安徽也由此成为副省长落马数量最多的省份。
从上周以来,安徽的“打虎”信息更新得十分频繁。4月26日是安徽省副省长周春雨被中纪委“秒杀“,昨天是“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的陈树隆被双开。今天安徽第三位原副省长杨振超一审宣判了。
2017年5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杨振超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振超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贪污犯罪违法所得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经公开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杨振超利用担任中共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84.774163万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15.558153万元;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9.1508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振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杨振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振超在法庭上
这一判决坐实了检方的指控。一审庭审时,杨振超被指控受贿8085.2900万元人民币:2008年至2016年间,先后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调整规划以及为相关个人职务提拔、调整等提供帮助。
杨振超被指控犯贪污罪:在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授意、安排他人以虚列开支、虚假发票等方式报销其个人及家庭费用,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15.5582万元。
杨振超还涉嫌滥用职权罪:在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土地管理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擅自决定引进招商项目,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发放设备及产品销售补贴、采购LED灯具,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1508亿元。
杨振超是安徽官场的重量级人物,他2003年成为正厅之后,先后担任过经贸委主任、国资委主任和淮南市委书记等多个重要岗位负责人。去年5月23日下午,在列席安徽省委常委会议之后,杨振超及其秘书一同被中纪委办案人员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