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2日湖南讯 5月22日,湖南省衡阳县法院发生一起被申请执行人死亡事件。死者冯某系衡阳县人民法院(2014)蒸执字第109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申请执行人。
上午11:07分,衡阳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电话,称发现了被申请执行人冯某线索,要求该院立即前往处理。11:12分,该院1名执行法官和1名司法警察及司机驾车前往现场。11:23分,执行车到达目的地后,执行法官看见被申请执行人冯某坐在路边栏杆上,其上衣衣领被扯乱,眉头有少许血迹。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在现场,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打人。在向双方当事人出示执行公务证后,二人均提出到法院处理该案。11:36分,当车行至衡阳县人民法院门口时,执行法官发现冯某面色苍白,身体出现抽搐,立即向法院报告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120急救中心回复称两台急救车辆均已外出,请自行送往医院。11:54分,冯某被送到医院。急救医生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冯某已无生命迹象,随后宣布冯某死亡。
目前,衡阳市、县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冯某的死亡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