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批367名员额法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这367人,是从最高法院417名报名参加遴选的法官中脱颖而出的,差额率达到12%。事实上,最高法现有法官达到642人。
从全体642名法官,到报名参加遴选的417人,再到提请审议的387人,直至今日最终入额的367人,在今次改革中,最高法法官遴选委员会严把入口关,备受舆论关注。
什么是法官员额制改革?
——“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什么是入额法官?这得从法官员额制改革说起。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试点正式拉开帷幕。其中,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重头戏”。
所谓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是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类别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所,其中核心的内容是法官员额制改革。
因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对法院工作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因此被视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最高法如何啃“硬骨头”?
——从严掌握、宁缺毋滥
今年5月,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以开展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拉开了综合改革的大幕。
在这场硬仗中,最高法是如何动自己“奶酪”的?
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连用四个“从严”描述:从严控制员额比例,从严设置员额岗位,从严限定入额标准和条件,从严规范入额方式,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
“我们将员额比例控制在编制数额的30%以内,员额法官岗位均配置到一线办案部门,综合部门不设员额岗位。对入额人选要求应为审判员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助理审判员,突出实绩导向和办案能力。”徐家新说。
不做“橡皮图章”
——法官遴选委员会严把入口关
为把好入额法官的入口关,最高法院成立了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代表、社会代表、专家代表、法官检察官代表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对入额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并对差额人选不预设比例,进一步强化遴选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
“我本人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的委员,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遴选委员会不是走形式、也不是橡皮图章。”面对大批媒体,徐家新如此现身说法。
徐家新特别提到“入额法官只减不增”的做法,即经过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人选,在党组审议时,党组只能做减法不能做加法,就是要充分尊重遴选委员会的审议结果,保证遴选委员会的权威性。
“在最高法院这次法官员额制改革中,我们提交给遴选委员会审议的人员一共387人,遴选委员会的委员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分五轮次进行了审议,淘汰了17人,差额率4.4%。最后,在提交最高法院党组审议时又淘汰3人,最终入额法官367人。”徐家新说。
会影响法院队伍稳定性么?
——改革平稳有序,取得较好效果
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应该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内。经过遴选,有一批法官被选拔出来,自然会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额。譬如,最高法院现有法官642人,只选了367人入额。而从更大的范围来讲,全国法官人数是21万多人,这次入额是12万。为此,外界不仅疑问:这是否会影响法院队伍的稳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部长孔玲解释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从严从实做好选任,通过非常严格的程序,真正把能力强、水平高、实绩突出的同志选拔出来,这是做好队伍稳定的关键环节。
孔玲表示,总结全国法院员额制改革,有三点值得借鉴,一是入额标准公平、公正,二是入额程序公开透明,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
“工作过程中我们对一些重要节点、关键环节,我们非常关注淘汰人选的思想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化解这些人的不良情绪。”
孔玲说,通过上述措施,全国四级法院员额制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已经全部完成,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未入额,有何影响?
——不能独立办案,津补贴保持不变
那么,没有入额的法官如何安置?有何激励机制?
徐家新介绍称,目前,实践中大体有四种渠道进行安置分流:一是转任为法官助理,继续在审判业务部门协助员额法官办案;二是转任司法行政人员,到综合部门工作;三是一些年龄较大的法官从事案件评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党政部门。
“各级法院对未入额法官要加快安置步伐,更不得以办案任务重为由让他们独立办案,这一点态度是明确的,也是不动摇的。”
徐家新说,这次没有入额的法官在下次员额空缺遴选法官时,如果符合入额条件,他们还可以参加遴选入额。所有未入额法官,他们原来享有的法官资格以及津补贴保持不变。
“法官入额,不是头衔和待遇,不等于终身入额,不能‘一入了之’。”
徐家新特别指出,入额法官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的要退出员额,形成“能进能出”“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