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可根据市经信委通过青岛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年度发布的资金申报要求,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期限内,按照属地化原则,向相关区市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的企业需登录青岛市中小企业信息网首页()的“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登记入口”完成申报信息填写提报工作。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申请市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执照副本、章程(复印件);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