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建瓯市瓯宁街道副科级干部兼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迁办副主任张道旺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3年10月2日,张道旺在一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与其业务相关人员23人,违规收受礼金计11000元。建瓯市纪委给予张道旺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国库;建瓯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免去其征迁办副主任职务。
2.秀屿区埭头镇司法所所长谢飞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9月13日,省暗访组督查干部签到及在岗在位情况,发现谢飞雄在上午签到时,将下午的签到表一并签完。秀屿区监察局给予谢飞雄行政警告处分。
3.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党支部书记林贤兰公款娱乐消费问题。2013年11月30日,林贤兰利用公款到KTV娱乐消费2100元,调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问题。泉港区纪委给予林贤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连老,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政所所长李根祥,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电影公司经理黄志方,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第二小学校长吴维国,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公款旅游费用上缴市财政。
5.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城内动物检疫站职工陈松荣,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鱼台县委书记李志红违规使用车辆和安排公款送节礼、聚餐饮酒,省纪委给予李志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济宁市纪委对县委副书记、县长宫振华进行诫勉谈话。
2.宁阳县政府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车辆,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正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柳齐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3.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油区办主任周献珍违规借用公车并私驾私用,周献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蒙阴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王孝常操办女儿婚礼收取礼金,王孝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乐陵市盐务局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该局局长吕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该局局长邵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桐柏县法院聘用司机秦占银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3年9月25日,桐柏县纪委检查组发现县法院警车在县幼儿园接学生,聘用司机秦占银发现后抢夺检查组相机,在工作人员告知是县纪委检查时仍态度蛮横。县法院将秦占银辞退,追缴其使用公车费用,对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舞钢市农信联社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9月12日,舞钢市农信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张国军安排办公室主任用公款购买大额购物卡。省农信联社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舞钢市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白建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公款集体聚餐问题。2013年2月1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全院职工在郑州市一酒店举办迎新春晚会,租用五辆客车集体乘车前往,并在晚会结束后集体聚餐,被新闻媒体曝光。经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研究,给予测绘地理信息院党委书记张云安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单位;对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测绘地理信息院退还公款支付的聚餐费用,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分担支付。
4.濮阳市车管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0月30日,濮阳市效能办联合“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检查时发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大厅28号窗口工作人员协警韩文华、29号窗口工作人员民警杨欣,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研究决定,给予杨欣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全体民警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韩文华予以辞退。
5.鹤壁市淇滨区湘江社区刘爱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0月16日,淇滨区纪委作风纪律督查组对区部分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正在电脑上玩扑克牌的湘江社区工作人员刘爱新被发现后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淇滨区纪委给予刘爱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