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查反映,他在少年时期经常玩弄女性、耍流氓,曾因与一名有夫之妇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审查;1991年11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2000年,他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于2010年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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