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意见》,山东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要内容是: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分析违纪违法人员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促使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揭示违纪违法人员腐化堕落的轨迹,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等等。
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山东省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通报工作,经批准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立案和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经结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报,并通过撰写评论和剖析文章等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参观等方式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结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谈话对象进行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主体培训班次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山东省纪委)